每年5000万元|这钱怎么用?《十三条措施》了解一下

闽北日报 2018-10-20 13: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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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集群形成 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及小巨人领军企业通过扩能改造、项目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加快集聚发展,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支持的事项实行“一企一策”。 助力拓展市场 同…

原标题:每年5000万元|这钱怎么用?《十三条措施》了解一下

19日,我市出台了《南平市加快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和小巨人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三条措施》)。《十三条措施》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紧紧围绕打造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培养重点产业集群,从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做大做强、促进集群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新建扩能等十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1

设立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从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助推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新建扩能、拓展市场等。

2

鼓励做大做强

■对按产值标准培育的重点龙头企业,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且税收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首次突破100亿元且税收达到1亿元的,再奖励200万元。

■对按税收标准培育的重点龙头企业,税收首次突破1亿元的,奖励200万元;税收首次突破2亿元的,或原有税收超过2亿元再新增500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

■企业达到培育目标后,以企业上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次年开始连续3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实行奖励;第4年至第5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50%实行奖励。

■对小巨人领军企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文创产业6亿元)且税收达到1000万元(文创产业6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文创产业12亿元)且税收达到2000万元(文创产业1200万元)的,再奖励30万元。

■对重点产业集群的骨干企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且税收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且税收达到3000万元的,再奖励30万元。

3

促进集群形成

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及小巨人领军企业通过扩能改造、项目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加快集聚发展,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支持的事项实行“一企一策”。

4

优化资源配置

对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所需初级原料资源给予优先保障,涉及我市矿产资源的,允许采取“以量定产”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鼓励重点产业集群相关企业参与或入股矿产资源开发;引导矿产资源向本地深加工企业销售,确保有限资源在本地得到较大化、较高效开发利用。

5

支持新建扩能

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实施的技改项目,年度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较高不超过300万元。

6

助力拓展市场

同等条件下,本市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优先选用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市级以上名优产品。对参与省外大型项目招投标的中标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年度较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7

国企助推发展

要求市金控公司、实业集团等市、县属国有企业充分运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股债结合投资等形式,积极参与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8

优化金融服务

由市金融办、经信委牵头,银监分局和人行配合,通过组织银企对接等方式,分别确定一家商业银行或由该银行牵头负责组织银团,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开展“一对一”金融对接服务。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等模式,依托龙头企业解决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

9

强化要素保障

■在用能、用林、用地等方面,对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优先安排指标,保障供给,并视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企一策”的奖励制度。

■在办证、审批等方面,对产业链发展所需配套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落地。

■在人才支持方面,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实行“先确定人才支持的对象(条件)和额度,年初授信补助额度,年终一次性结算”的人才工作综合补助模式,给企业引育人才吃下定心丸。同时,对列入培育计划的重点龙头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及市级以上技术中心主任等高级人才,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个人。

10

组织企业培训

将列入培育计划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纳入市级人才培训计划,政府出资安排到“双一流”高校培训,为企业家们开阔新视野、补充新知识、启迪新思维。同时,助力构建企业家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搭建企业家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共赢渠道。

11

做好园区服务

加大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优化娱乐休憩、医疗教育、商业服务等配套功能,促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

12

实施精准服务

对每个重点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分别明确一名厅级领导牵头组成专门班子,实行“一对一”全程精准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13

支持争先创优

优先推荐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各类荣誉评选,加强优秀企业家代表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的政治安排,并邀请企业家参与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及相关重大活动,为企业家提供更多参政议政机会。

注:具体以《南平市加快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和小巨人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南委发〔2018〕12号)有关规定为准。

来源:闽北日报(陈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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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婷婷 值班主任:张旭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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